财办库〔2019〕5 号
税务总局办公厅:
你单位《关于请明确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政策适用问题的函》(税总办函〔2018〕616 号)收悉。
经研究,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,自2019 年度起,省及省以下税务部门统一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、信息统计等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。
特此函复。
财政部办公厅
2019 年 1 月 4 日